2013年10月2日 星期三

「很文明」

李純恩/今天爽不爽/爽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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聽一位大陸法律教授評論薄熙來案的庭審,他大為稱讚,稱讚的其中一項,便是這一次法庭審判「很文明」。

姑不論他指的法庭「文明」是哪些方面—或者是允許被告說話?或許是主審法官斯文有禮—但將一件案子在法庭上的審訊過程評為「文明」,真是有中國特色的。

法庭本來就應該是彰顯公平公正和文明的地方,文明是個基本要素,就像睡房裏應該有張床一樣,你總不會走進睡房大呼:天哪,睡房裏竟然有一張床!

同理,法庭自然是文明的地方,要是野蠻就拉出去用刀砍了,還上甚麼法庭?

只是,現在中國法庭的「文明」,竟引得一位法律專家的讚嘆,這其實又說明了甚麼問題呢?

如果只看表面的話,中國人是對「文明」要求最多也最高的民族,你走在祖國大地上,滿目所及,都是「文明」二字,從隨地吐痰隨地大小便開始,到打人罵人,到公共汽車上讓個座,到夫妻離婚平不平和,現在再到法庭上審封疆大吏,都可以跟「文明」扯上關係。在在都顯示了我們確實重視「文明」,但其實又不太明白「文明」是甚麼東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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